为建立公司研究生奖助体系,保证公司产品质量,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,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〈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、《湖北省员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鄂财教〔2023〕58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本办法经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。
【关闭】